颤抖着受宠若惊地一边真挚地献出我的膝盖一边接受这份太过珍贵的赞美>< 每一次来自他人用心的阅读对我来说都十分宝贵,一直以来写东西都比较随心,从未觉得自己写的东西担得起这样一份长评,想把每个字都记下来全文朗读并背诵呜呜呜
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给我的小可爱疯狂比心!
hing不要脸 @啦酱躲猫咪
一个走肾?走心?走不知道什么的文评→_→
感谢啦酱美美哒诺丁山AU!
“诺丁山,这大概是伦敦最不起眼也最平常的街区之一了。”
诺丁山这块地方,他很小,你问它到底有多小?那个理发店,那些菜贩子,那间咖啡厅,那些拥挤的街道,还有那个很小的书店。
诺丁山这块地方,他很大,你问它到底有多大?理发店的常客,摊贩的老主顾,咖啡厅的人群,那些拥挤的街道,还有那个很大的书店。
一个很平凡,翻不出花,没有新意的地方,啦酱在这里,说了一个爱情故事给我们听。
“这是属于Erik虔诚而投入的早晨仪式。”
Erik Lehnsherr,一个常驻诺丁山,开着小书店的平凡男人。他有着自己虔诚而投入的早晨仪式。
他每天准时出现在那个地方,看着开过去的巴士,并且乐此不疲。这是为什么?因为那个仪式,也是因为心底那点才露尖尖角的喜欢。
读到这里的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呀,这真是一个别扭的人,明明就是喜欢,偏偏避而不谈,毛病,欠的。
明明我们能感受到他的喜欢,可我们也知道他有无奈。
这份感情,毕竟也,得不到任何回应。
需要很轻,很小心,呵护着,藏着掖着委屈着。
这是一颗无处安放的喜欢。
“Erik不忍与这样的目光对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想要伸手去拉一把那个人,好让他从漫天的烽烟中逃出来。”
啦酱这段描写得超好,《赎罪》里那个蓝眼睛的年轻人,在这段话里活色生香,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站在了我面前。
而Erik,他不忍心,他控制不住。
而我突然醒悟,Erik的喜欢,恐怕早已生根发芽,这种一点点剖开他真心的写法,一点也不突兀,毕竟之前,我们都知道他的喜欢已经脱去了那层外衣。
好想看下去,Erik的爱情,Charles的回应,心底期待着他们的遇见,是否和原著一样美得窒息,或者他们可以比她们更暖。
“好的,也许你不介意我在墙上的海报上也签一个?”
好的,我想我要收回之前那句话。
Charles就是那朵花,新鲜,美丽,活泼,可爱。
这个地方翻不出花?那又怎样,Charles这个人,他可以直接开出花来。
在Erik心上的那种。
毫无疑问,那感觉是暖的。
Erik和Charles的初见,真是又暖又美。
Erik他会紧张,也许结巴,也许呆愣,这是他最直白的感情了。
“当你真正热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及如何说出口。”
当你真正热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反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以及如何自处。
可你仍旧会在某个特定环境下,用尽全力去保护他。
就像在Hank突然出现时,反应比Charles更激烈的Erik,在他心底,这个人,有多重要呢?重要到纵使手忙脚乱,仍然护他周全,分毫不乱。
而Erik的喜欢,恐怕早已开出花来。
只是我们,才刚刚发现。
Charles乐不可支,我也是。
我不知道这个Charles对Erik是叫一见钟情,还是叫一见起兴。总之不管怎样,他发现居然有一个人,这样喜欢他,却又这样小心翼翼维护他。
我发现居然有两个人,这样相遇着,并且要恋爱了。
真是甜到窒息,齁我一嘴。
什么无处安放的喜欢,这分明就是一颗浓密的森林,密密麻麻都是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
“这一路走过来,他心里充满了不可名状的喜悦。”
“生活就是这么的妙不可言,你去见一个喜欢的人时,看着天上的云,都会觉得那是爱心形状。”
这里的Erik,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害羞却又兴奋。
他精神抖擞地去见他的爱人,虽然他很紧张。他会买一束花去见他的爱人,虽然他很紧张。
他的浪漫和他的喜欢化成了最虔诚的爱,给了他足以克服一切的勇气。
他可以机智的假装自己是个记者,他可以耐心度过那段枯燥无味的等待,他可以在任何场合被爱人击中心底,他甚至会说“那么从今天起,你就有了。”
弥足珍贵。
而这里的Charles,又何尝不是?
他会给Erik打电话,约他见面。他会给他解围,在他手足无措的时候。他会跟他悄悄约会,在一个美好的夜晚。
弥足珍贵。
到这里,暗恋啊,明恋啊,管他什么恋,都成了他俩的陪衬。
他们无可救药的俗气,并且极致致命的浪漫。
他的手会在他动脉薄薄的皮肤上摩挲。
他的心会在他的胸腔扑通扑通地跳动。
他在诺丁山的一个小书店,交了一个棒到不行的朋友。
他在诺丁山的一个小书店,遇到一个棒到不行的爱人。
弥足珍贵。
“如果你下次再忘了带钥匙,我就…”
“就给我配一把怎么样?”
在我以为分离在所难免的时候,突然就被这个敢爱敢做的Charles一棒子打蒙了。
是的打蒙了。
他怎么可以这么勇敢。
他真的真的真的很勇敢。
面对爱情,爱就爱了,千山万水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路的尽头有他的爱人。
就像Erik,面对过去,不爱了就不爱了,往事如烟,新的征程里有他的爱人。
“你看起来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
……
“那哪里是个棋盘,Erik只觉得那是他的心。”
这一部分,Charles软软糯糯,把他比作小猫,再合适不过。
他小心细腻,在Erik心上挠来挠去,弄得他心痒痒。
Erik的爱到这里已经完整,十分完整。
啦酱一点一点,把他的感情变得像阶梯,我们边看边往上爬,爬到最后,惊觉原来我们已经见证了这种成长,并且感受到了他的热切。
我们可以嘴角挂着笑,理解他有多爱他。
于是,整个故事到了这个地方,都开始变得明亮。
甚至明媚。
Erik陪Charles对台词,和小教授万磁王无缝衔接,这里真的好喜欢啊,喜欢到爆炸,憋了这么多字,我忍不住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喜欢死了,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在另一个世界里,所谓伤害,所谓分歧,都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我想,他欠你一句对不起。”
这只万仔!怎么可以!这么杀!
他温柔浪漫,他体贴细心,他包容并且深爱。
突然那些伤害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在这里,我爱你,很爱你,非常爱你。
这就够了,跟那些伤害说再见,然后更好的去爱我所爱。
这就是Erik,诺丁山里,一个当地人眼里高大英俊沉默寡言,我眼里高大伟岸充满担当的Erik。
这个Erik怎能让人不喜欢。
简直是可以爱他爱到世界末日。
等待,可以开出光芒。
用心,可以开出花朵。
爱情,可以开出奇迹。
那些有的没的,跟这样一个人比起来都还太过微不足道。
甚好甚好,甚好甚好。
再没有更好的了。
真的。
“当牛奶在炉上咕噜噜地冒着泡时,Erik的心也像被煮沸了一般不得安宁……”
这一段对Erik心理的描写真的好喜欢,啦酱刻画了一个惶惶不安的Erik,可也是一个鲜活的Erik。
人总是被各种情绪影响,好的,坏的,已经发生了的,还未发生的。Erik的小心思,一次次被啦酱剖开,从一点点透明的爱情到一丝丝害怕的不舍。
可就是这样一个鲜活的Erik,他是一个活生生的,陷入爱情,经营爱情,的人。
这种感觉很微妙,他和Magneto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得过且过于其不过稀松平常的事。而这里的Erik,他想要抓住什么,并且牢牢抓住。这就很让人唏嘘,他等了那么久,依旧可能没有未来。
可是不然,这里的Charles,不仅仅是让人喜欢这么简单。
“和我在一起吧,Erik。”
他用像是讨论今天天气很好,今天阳光很好的语气来跟Erik说,和我在一起吧。
如此简单自然,却又如此真实不做作。
这里的Charles和Erik简直天生一对,又暖又甜,你对我好我也要对你好。
喜欢就说出来,爱就在一起,没什么是与不是,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再也离不开你。
这样的Charles,怎能不爱?
穿着你宽松的睡衣,紧密贴着我的皮肤,感受你的气息,温暖我的身心。
事后清晨的早餐,爱恋浓浓太深太重,回忆你的气息,萦绕我的身心。
难以自持。
这种浅浅的叙事,很平凡的相处,就是给我们刻画了一个充满温暖的小屋里这两人毫无顾忌的爱意。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我爱你,很爱你。
“Erik,你要知道,我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站在喜欢的人面前,想要问问看他会不会喜欢我罢了。”
这只查查!怎么可以!这么杀!
啦酱这只查查,从一开始的俏皮可爱万人迷,到后来的真实自然小青年,转变得自然,过渡得自然。
他会在深夜约他想约的人,和他一起翻进围墙看风景。他会背着大背包,一步一步走向那片热闹的小街区。
他满心欢喜,那是他一生的风景。
这就是Charles,诺丁山里,一个当地人眼里高高在上的大明星,我眼里暖烘烘笑嘻嘻的Charles。
这个Charles怎能让人不喜欢。
简直是可以爱他爱到世界末日。
“诺丁山,这儿依旧还是伦敦最不起眼也最平常的街区之一。”
Erik和Charles在一起了,在这个小街区。
他们牵手逛街,做所有情侣该做的事,迎着阳光走在石板路上,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每一天。
“同时也是崭新的,值得每个爱过的人盼想的,每一天。”
这个故事也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意犹未尽。
我脑海里还有更多的故事,我相信啦酱那里也还有更多的故事。
满满都是喜欢呀,还想看后续,可我更想它就这样结束了。
因为这样的话,他们的爱情才可以更久更远的存在我们的心里。
嗷嗷嗷嚎叫,《Notting Hill》大碗,好吃,喜欢死了!
最后,赞美我们温柔的啦酱,写了这么温柔的文。